學生核心能力

 

  1. 專業能力:培養音樂基礎能力的訓練。

藉由相關課程培養音樂基礎能力的訓練,如節奏、聽力、視譜、
結構、和聲、對位、樂曲分析等。

  1. 表達能力:提升演奏與教學能力。

藉由主副修專業訓練並配合相關音樂基礎訓練以提升演奏能力,
定期舉辦實習音樂會以達理論與演奏實務之結合

  1. 整合能力:整合專業與其他領域之學習與運用能力。

藉由了解相關音樂歷史背景、文化與風格,進一步統整與詮釋
不同樂派應有的品味。

  1. 創新能力:藉由藝術行政管理以加強對於藝術美學上既有文化創意附加價值運用的能力。

藉由藝術行政管理與相關實習課程,加強對於藝術美學上 既有的文化創意附加價值
不同樂派應有的品味。

  1. 關懷與合作能力:營造群己、社會與自然和諧的能力。

藉由合奏、合唱、室內樂等課程訓練學生團隊合作默契、
自我控制能力,將團隊的共同目標置於最高點。